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推行电子证照的通知[沪建建管(2018)150号] 2018-8-2     来源:上海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切实有效推进“放管服”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委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目标,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 的工作模式,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缩短许可审批时间,实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在施工许可审批中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制作发放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shjjw.gov.cn)查询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在办理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上加盖经认证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有关单位可通过关注“上海建筑业”微信服务号,扫描二维码查询最新信息。

    三、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本市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现场安全质量措施审核和工伤保险费用缴纳,调整为告知承诺和核发后的事后监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本通知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市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