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5-6-11 来源:上海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1〕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上海市及长三角生态绿色发展一体化示范区(含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符合本通知申请条件的专业人员。在职人员以工作单位所在地、退休人员以家庭住址所在地为准(在外地退休的人员提供上海市居住证,附件上传在专家申请表后)。
(二)申请条件
1、职称要求(二选一)
(1)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其他类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3年以上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国家建设类不分级别或者分级别对应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2、从事建设工程或与所申请专业相关工作8年以上;
3、所申请专业的相关工作业绩不少于3个;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5、能熟练操作电脑完成电子评标;
6、未因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7、未在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中任现职;
8、未曾被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清出评标专家库;
9、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10、熟悉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申请方式
采用全流程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分平台(以下简称招投标平台,网址 www.shcpe.cn)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及随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征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招投标平台的“评标专家服务”专栏,点击“系统登录”按钮,进行新用户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登录页面所附的“评标专家申请操作手册”。
2、材料审核。市招标投标办在线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核,如发现申报信息及附件不全或者存在疑义的将予以在线“退回”,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被退回后及时修改完成再提交。
3、综合测试。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须参加市招标投标办组织的专业水平、评审能力测试。测试方式包括面试。测试时间以短信告知。
4、入库培训。通过综合测试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投标法律法规、评标规范、案例分析、评标工作纪律等的入库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以短信告知。
5、候选人公示。入库培训完成后的评标专家候选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招投标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入库公告。公示期满无意见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招投标平台发布评标专家核准入库公告。公告期为3天。
7、在线颁发电子证书。公告期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在线颁发评标专家电子证书,并实现防伪验证。电子证书领取时间以短信告知。
未通过综合测试的申请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人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永久取消申请资格。
五、申报专业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业依据国家分类标准设置,分为A类(工程类)、B类(货物类)两大类,新申请人可申报1-3个专业(其中申报3个专业的构成为AAB或BBA)。申报专业须与个人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相关业绩等密切相关、匹配,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本通知规定,谨慎选择申报1-3个专业。
本年度专家征集工作将按需开展,重点征集专业(详见附件)优先开展,同时也兼顾报名时间顺序安排审核、综合测试等。
六、申报须知
1、紧急联系人请填写可随时电话联系到的人员;
2、全日制学历请填写以全脱产学习形式取得的学历;
3、最高职称仅填写一个最高级别的职称即可(有多个同等级别的最高职称除外);
4、职业注册资格证书栏请勿填写不属于国家建设类或与申报专业无关的证书;
5、严格按照一个申请专业的相关工作业绩不少于3个的要求填报,填写具体项目的完整备案全称,项目规模结合建筑面积、层数、建安造价、结构类型或里程、跨度等进行详细描述;
6、个人荣誉栏请填写能体现申请人姓名信息的荣誉;
7、申请人承诺授权审核部门查询公共信用信息;
8、申请人须上传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在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搜索“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9、专家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和单位加盖公章(退休人员由退休前单位加盖公章);
10、所有附件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咨询服务方式
1、网站技术咨询:54599069;
2、专家管理咨询:54614788转专家管理科。
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所有。
附件:重点征集专业分类表(2025)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