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常见问题问答 2024-11-1 来源:上海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1、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时间及范围是什么?
2024年9月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求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
2、投标保函的开函银行有什么要求?
①开函银行不再要求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
②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内银行开展保函业务的任一网点开具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可登录招投标平台(www.shcpe.cn)查看,平台将根据银行接入情况及时更新名录。
3、本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投标保证金有什么新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设置取消最高限额要求,但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2%;
②投标保函的申请人、被保证人及投标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开具保函时的项目名称应按照“报建编号+标段号+标段名称”命名(如:2301KQ0001C01标段名称)。
4、投标人开具好投标保函后投标时还有哪些要求?投标保函如何实现电子验证?
投标人须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保函电子验证是指开标时,招投标平台读取保函编号向银行发起保函信息查询,银行将查询到的保函信息实时传输至招投标平台,反馈的保函信息包括保函申请人、保证人、被保证人、受益人、项目名称、金额、开立日期、生效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开函银行名称等,查询结果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保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依据。
5、投标人输错保函编号导致查询结果有误如何处理?
若在电子验证时发现保函信息有误的,投标人须在招投标交易平台查询到保函信息后的30分钟内,在开标页面发起二次查询申请(仅有1次重新查询机会),系统将更新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