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2018-6-20     来源:上海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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