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2018-6-20 来源:上海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